(1)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未知的下落,导致另一方无法获得子女抚养费,则他的财产可用于抵消子抚养费。
如果减少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他可以支付减少的付款。减少的付款情况主要是指付款方。由于长期疾病或失去工作能力,财务困难非常困难,无法根据原始金额付款。养育的孩子可以负担孩子的大部分支持,因此可以要求减少付款。
(2)如果一方拒绝就维护费用维护费用判决或裁定,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相关部门或个人应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未能在离婚协议中支付的维护费要求法院命令另一方履行其义务。
如何与法院打交道而无需离婚后提供支持
法院裁定另一方将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另一方未能执行,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不需要单独的诉讼。
通常,法院将直接从另一方的银行帐户转移,该帐户将送往当时作出判决的法院(所有诉讼费用均应由另一方承担)。但是,因此,只要提醒对方并要求他付款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另一方应承担一项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双方应同意支出和期限的额度;该协议不得达成。当时,人民法院将作出判决。
关于儿童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阻止孩子向任何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始金额或判决的父母提出合理的要求。